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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接近最高人民法院的知情人士10月31日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将出台《证券民事赔偿案审理规定》。
今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有关股东告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可以受理的司法解释。随后大庆联谊、嘉宝实业、圣方科技、ST同达、渤海集团、ST九州、红光、银广夏等8大涉及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案子陆续进入法律诉讼程序。
到目前为止,除了渤海集团案和ST同达案审理完毕外,还没有一例得到判决。“即将出台的《证券民事赔偿案审理规定》将为下一步的法院的判决提供更为明确详尽的法律依据。”这位专业人士表示。
这位人士称,基于“1·15”通知的更为详尽的司法解释的初稿已经起草完毕。他透露说,10月10日至11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就制定有关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案件更详尽的司法解释专门召开研讨会。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稿)》,听取了各位与会官员和专家的意见。该司法解释初稿就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件审理中的受理与管辖、诉讼方式、虚假陈述的认定、各方责任的认定、举证责任、损失计算标准原则等进行了详尽的规定。
据了解,目前证券市场及法律界对《证券民事赔偿案审理规定》的出台翘首以待。“该司法解释将成为法院审理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案件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我们同样希望这个司法解释尽早出台,这对类似案件的审理将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从而为中国的证券市场的法制化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这位人士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