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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一位官员10月28日向记者透露,外管局与证监会有关部门已完成对QFII制度相关规则的制定,具体何时出台将等待管理层的最后决策。
这位官员介绍,根据拟定的规则草案,符合QFII条件的机构不包括合资基金公司,应该是在境外发起设立的纯外资投资机构。此外,QFII资金的汇入和汇出,也将在目前中国外汇管制的大框架下进行监管和控制,以避免QFII冲击外汇市场,搞乱外汇管理。而作为QFII反向机制的QDII制度仍在研究和讨论中,将晚于QFII出台。
QFII即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机制(QUALIFIEDFOREIGNIN鄄STITUTIONALINVESTORS),是指允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其资本利得、股息等经批准后可转为外汇汇出的一种市场开放模式。
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7月份指出,中国已经具备了推行QFII的基本条件,也有在少数国家或地区的成功经验可借鉴。同时他认为引进QFII制度是中国对外开放和吸引外资方针的延续与拓展,也是在金融市场中,吸引中长期投资的同时防止短期炒作的一种有效制度安排。
有研究者将QFII和外资购并同样视为国有股减持的对冲机制。
一位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设立QFII机制对中国证券市场来说是绝对的利好消息,可以增加市场资金的供给和恢复投资者的信心,改善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不合理、机构投资者素质不高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