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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本月25日至28日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议程日前已经委员长会议确定,《保险法修正案(草案)》将提交会议进行三审。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如无意外,依据有关立法程序,此次会议审议后将对《草案》进行表决并获通过。之后,《保险法》将根据通过的修正案作相应修正,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草案前两次提交审议分别是在今年6月和8月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今年8月提交的二次审议稿共有31条,分别涉及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保险公司兼营其他业务的限制,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的行为规则以及手续费和佣金的支付,保险公司对其代理人的管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保险活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公司信息披露,保险公司虚假理赔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