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仙股除牌风波”不仅引发香港市场对于证券监管机制的责难和重新探讨,更有可能直接导致已经施行13年的三层监管架构被迫改革
香港财政司司长梁锦松本周一(9月16日)的一番话颇令香港市场人士揣测。在当日香港立法会财经委员会举行的特别会议中,梁锦松公开表示,今年7月25日发生的“仙股股灾”由流言影响、咨询文件有缺失及怀疑有人操纵市场等多方因素引起。他透露,香港政府将在一年内委托专家研究证监会与港交所的分工,改善“三层监管架构”,并预期于一年多时间完成。
由香港交易所(下简称港交所)、证监会和财经事务管理局三层机构共同实施的监管架构,于1987年香港股灾之后设立,长期以来得到香港各界普遍认同;但对于上述三机构之间的职权不清问题,市场人士一直颇有微词。
香港市场人士认为,此次三层架构的检讨范围将包括:港交所审批公司上市的权力有可能会交回证监会,或将上市委员会于港交所架构内独立出来;如果这样,对香港市场的影响将不亚于1999年香港股票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及结算所之间的合并。
“仙股除牌”之祸今年7月24日,港交所推出了一份名为《首次上市及持续上市资格及除牌程序有关事宜上市规则修订建议咨询文件》的报告,就上市条件、上市程序以及退市机制向市场进行全面咨询。
此前相关的咨询文件繁多,仅2001年以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名义发出的咨询报告就达25份,因此这份报告推出当日并未引起市场反应。然而次日,香港市场上的“仙股”(即股价在0.1港元以下的股票)却出现前所未有的股灾,市值一日间蒸发过百亿港元;当天暴跌最厉害的一只股票为兆晋国际,急跌幅度高达87.6%。
引起市场恐慌性下跌的导火索正是港交所这份咨询报告的一项内容,即考虑把30天平均股价低于0.5港元的公司从主板中除牌。香港媒体在引述香港证监会一份统计报告时披露,截至2002年5月底,在香港主板上市的781家公司中接近一半公司股价低于0.5港元,这意味着近400家上市公司将受到除牌威胁。
难以收拾的局面迫使梁锦松、马时亨不得不出面表示,将检讨究竟哪些人需要对“仙股事件”负责,香港特区政府还专门组成了调查小组。
三层架构再招质疑经过6个星期的调查,由梁锦松委任的独立小组于9月9日提交“仙股事件”调查报告,特区政府迅速于次日公布了这一报告。报告认为“仙股事件”主要涉及判断错误、沟通误会及制度瑕疵;在责任归属方面,邝其志将负行政责任,梁锦松、沈联涛毋须负责,马时亨也无失职。
调查报告厚达280余页,主要由香港大律师罗正威和会计师邝志强完成。调查期间罗、邝二人先后与11名有关人士会面,参考了71份意见书。值得关注的是,报告一针见血地指出:“过去13年来,三层规管架构在香港一直行之有效,各方极为支持继续沿用。然而,现在或许也是适当时候对架构再作改进,确保三层之间的协调更为妥善。”
报告同时建议:政府、证监会及港交所应检讨如何重新厘定在上市事宜所担当的角色及应履行的职能,以加强规管制度的效能,使制度更为清晰、公平及更具公信力。
由港交所、证监会和财经事务管理局三层机构共同实施的监管机制,长期以来为特区政府以及市场人士普遍认同。但对于三机构间职责和权力的不清,以及沟通、协调、分工上出现的问题,市场人士一直颇有微词。尤其是作为一间上市公司的港交所,同时拥有制订规则和审批上市的权力,更是一直为市场所诟病。不少证券业人士都认为,它在审批上市公司时存在利益冲突,应把审批权交给证监会。
针对调查报告及市场人士对三层监管机制的责难,梁锦松在出席香港立法会财经委员会9月16日举行的特别会议上专门指出,不能因为“仙股事件”便断言三层架构监管制度出现根本性问题。但他也表示,由于金融市场的改革会继续进行,故有必要成立专家小组,清楚和厘定三层架构下各机构的角色,特别是港交所及证监会在上市审核方面的责任。这项检讨工作预期一年多时间完成。
除牌机制依旧难产至于三层架构的哪一方面需要改革,有证券业人士分析称,证监会应设立行政总裁一职,处理日常事务;证监会主席应当主要做内部监察工作;港交所董事局的权力应增加。
香港市场人士揣测,三层架构的检讨范围将包括港交所审批公司上市的权力有可能交回证监会,或将上市委员会于港交所架构内独立出来。分析人士断言,如果确将港交所上市审批权力上交或独立,对香港市场的影响将不亚于1999年香港股票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及结算所之间的合并。
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近日已经召开专门会议,商讨于10月间推出“仙股除牌”的另一份咨询文件。港交所人士向香港媒体透露,港交所现仍于收集意见阶段,没有归纳出结果,但以股价来厘定公司质素好坏的除牌准则,将不会再被使用。
新的咨询文件将于一个月后面世,香港证券界一些人士依旧认为“除牌机制仍然难产”。他们分析称,“仙股事件”的实质是一个市场问题。林林总总的问题并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因此,10月出台的咨询文件并不容人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