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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加大对制售假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今年上半年,全国捣毁制造假药和医疗器械的窝点240多个,查处制售假药的案件达4.6万件,查处案件数接近去年全年的总数。但是,仍有少数不法分子制造和销售假药、劣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从重处罚的制售假药行为有六条,分别是: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副司长韦建华:“对制售假药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从重处罚就是在法律规定的处罚方式或处罚幅度内,对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处罚方式中选择较为严厉的处罚方式,或在允许的幅度内,选择上限或接近上限的幅度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