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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于今年10月份对传统草药的市场准入方案进行再讨论。此方案一旦通过,我国的一部分中药将第一次以药品的形式摆上欧盟各国的药架柜台。与此相伴的是,欧盟亦将大幅抬升传统草药的入市门槛,其当前初步限定凡申请入市的药品必须是植物类药品且具有30年以上的使用历史,否则一概拒之门外。
这是欧盟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承认草药使用的合理性,并提供一个简化入市的法律框架。同时,欧盟此次制定的政策很可能对其他国家制定类似政策产生标准性影响。中国外经贸部等国家相关机构从今年2月起就多方面组织专家收集资料,准备文件以促使欧盟减缩年限,并承认中国中药药典。
2001年,我国中药类商品对欧盟出口合计为5017.5万美元,约占国内医药类商品出口总额的9.4%,其中以药材出口为主,占到中药类商品出口的95.3%,且大多以附加值较小的食品形式销售到欧盟各国。
业内人士介绍,“传统草药”还没在国内达成一个统一的概念,其主要是指100%从植物中提取的药品。但国内中药不仅有从植物中提取,还有从动物,矿物中提取的,这就限制了中国一部分中药的进入。同时,新法案还要求注册的药品必须具备30年在欧盟的使用历史或在其他国家使用30年、且同时满足在欧盟使用15年的历史证据;并且在传统草药的配方、适用症等方面作出明确限制。这无疑给中药对未来欧盟市场的开拓埋下“定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