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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国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中国交通部、海事局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以新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为契机,加大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力度。
记者今天从中国海事局获悉,中国交通部、海事局要求海事机构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内河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
一要加强水上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找出水上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从而抓住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监督管理的重点。
二要严把船公司、船员的安全准入关,不符合安全管理体系的企业,不发放企业安全管理符合证明,不达到适任能力和资格的,不得发船员适任证书、文书,坚决打击船员证书的制假、贩假、用假行为。
三要加强船舶安全技术条件的清理和整顿,对于“一船多证”、“大船小证”、“船证不符”和无船验证书等船舶检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
中国海事局的负责人表示,对于水上交通安全,要做到“不达安全条件的不发证、不安全不准行船、不安全不准施工、不安全不准放行”,坚决把住安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