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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下午,海尔集团公司代理律师及授权代表与陈毅聪(笔名成一虫)及代理律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谈判,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签署了调解协议。随后,陈毅聪和代理律师———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育琳应邀参观了海尔工业园,当晚,双方代表共进晚餐。至此,国内外媒体高度关注的海尔诉陈毅聪案,有了一个令双方满意的结果。
因文惹祸
2002年3月,陈毅聪撰写了一篇题为《海尔的真相:居危思进》(以下简称陈文)的文章。此文先后被多家网站及杂志发表转载。陈毅聪认为,该文是基于公开材料,对海尔的多元化战略、市场占有率及海尔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随后英国《金融时报》发表《中国韦尔奇遭到媒体围攻》,又大量引用了陈文内容。据陈毅聪介绍,该文不少地方歪曲了原文的含义。7月初,海尔集团公司在青岛崂山区法院对陈毅聪提起诉讼,指控陈毅聪在文章中“多处以捏造、虚构的事实对原告进行诋毁”,要求陈毅聪赔礼道歉,并赔偿30万元。
陈毅聪近年来经常在网上发表IT、财经类评论文章,圈内小有名气。据他本人说,研究海尔并撰写该文,纯属个人兴趣。
面对国内著名的电器业巨头对其提起的诉讼及数目不菲的索赔金额,陈毅聪既惊讶又感到沉重的精神压力。
同情和援助
陈毅聪被海尔起诉的消息很快在网上传开,陈还因此上了《远东经济评论》的封面。
近来评论海尔的文章为数不少,有些言词堪为激烈。相比之下,海尔未起诉那些媒体却仅起诉陈毅聪个人,甚至连发表陈文的媒体也未被列为共同被告。这一做法,招来不少非议,陈毅聪也因此备受同情。不少法律界的人士亦表示愿意提供法律援助。
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育琳、魏君贤在研究了陈毅聪的文章后,认为在法律上很难认定陈文构成侵权。
经过与陈毅聪的接触,在确信了陈对海尔并无恶意后,出于对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等问题的兴趣,同时也考虑到陈毅聪的经济状况,于是两位律师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谋求和解
两位律师受理此案后,阅读了有关海尔的大量资料。经过认真分析,与陈毅聪商定了解决本案的策略:谋求有尊严的和解。
作为实施这一战略的第一步,两位律师于7月中旬向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先生发出了一封言词诚恳的信,从公共关系角度分析了与陈毅聪的诉讼可能给海尔带来的不利影响,表明了希望和解的意愿。
本案原定7月26日开庭,为了避免因庭审破坏和解的基础,并给海尔提供必要的研究和决策时间,两位律师针对本案被告只有文章作者而没有发表文章的媒体等情况,提出了管辖异议。管辖异议的提出导致庭审押后,为和解赢得了至少15天的时间。
在此期间,两位律师与法院进行了有效的沟通,法院及时将两位律师的意见转达给了海尔。与此同时,两位律师向法院充分陈述了希望进行庭前调解的意见,认为本案以和解方式结案不仅对海尔有利,对维护整个青岛的投资环境也有帮助,而一旦诉讼进行下去,将令法院处于相当为难的境地。陈毅聪本人亦先后数次诚恳地向海尔表示了希望和解的意愿。
致歉声明
8月13日下午4:30,陈毅聪及几位朋友正在安理律师事务所会议室讨论下一阶段的策略。青岛市崂山区法院刘敏惠法官致电刘育琳律师,告知海尔愿意接受庭前调解。8月16日下午,陈毅聪与刘育琳律师一下火车即赶往法院。调解于下午2:50左右开始。
双方首先阐明了各自的原则:海尔坚持要求陈毅聪承认侵权,而陈毅聪一方则表明只会接受有尊严的和解。最后,根据刘育琳律师的建议,由海尔草拟一份致歉函草案,在此基础上,逐字逐句地进行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
海尔准备的致歉函初稿是相当严厉的。经过字斟句酌,双方最后确定了核心内容如下的致歉函:“本人(指陈毅聪)在发表该文之前,并未到海尔集团采访,也没有就有关的数据和事实同海尔进行核实。据进一步调查,本人承认文章有内容失实,评价有不当之处,对海尔集团的名誉有一定的影响。本人非常遗憾,在此向海尔集团致以诚恳的道歉。”
一位律师朋友分析上述致歉函相当微妙:首先,陈毅聪承认未到海尔采访,未就有关数据和事实与海尔进行核实,这些都是事实,承认这些事实并不会对陈毅聪有任何不利的影响;其次,陈毅聪承认文章存在内容有失实及评论不当之处,对海尔的名誉有一定的影响,这是海尔能够接受和解的基础。
也许因为对本案的结果相当满意,刘育琳律师对各方在本案中的表现称赞有加。海尔最终选择和解,证明了海尔管理层的理性和宽容;陈毅聪作出适当的妥协,体现了应诉的智慧。
在海尔与陈毅聪签署调解协议后,海尔的和解代表及律师陪同陈毅聪和刘育琳律师参观了海尔工业园并共进晚餐。
本案海尔的代理律师杨静也是“世纪星源”诉《财经》杂志一案中原告的代理律师(而刘育琳和魏君贤是《财经》一方的代理律师)。该案目前已被《财经》杂志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借本案和解过程中双方代理律师建立起的和谐工作关系,在“世纪星源”诉《财经》一案中,能否“梅开二度”,再现和解的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