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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诉网络作者陈毅聪名誉侵权一案暂时停顿。7月24日上午,被告陈毅聪称其律师收到此案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的传真,传真上称,原定于7月26日的开庭时间向后推迟,具体开庭时间未定。崂山区法院有关人士7月29日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
据陈毅聪称,法院对推迟开庭的解释是考虑到被告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庭还决定会给足被告举证期。这意味着,此案的开庭审理至少会延后近两周。
海尔起诉
人们有点意外地得到了海尔起诉的消息。消息称,7月5日,青岛海尔集团公司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网络作者陈毅聪。
诉状称:“在2002年3月25日,被告撰写了标题为‘海尔的真相:居危思进’的文章并同时刊载在网页上,署名‘成一虫’。后被告又在《时代财富》(2002第五期,总第七十四期)上发表了题为‘海尔谜团’的文章,两篇文章内容基本一致。文章中多处以捏造、虚构的事实对原告进行诋毁,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海尔请求判令陈毅聪“立即停止侵权,将侵权文章从互联网上删除并回收所有侵权杂志”,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并要求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接到诉状后,陈毅聪在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聘请了刘育琳、魏君贤两位律师为自己的代理人。刘、魏两位律师也是世纪星源诉《财经》名誉侵权一案的被告代理律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财经》败诉,要求《财经》公开道歉,并赔偿30万元。
案件转折
刘育琳和魏君贤7月22日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致函,请求该院“驳回原告的起诉”,或者“令原告修改其起诉状,达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要求”。
刘育琳透露,法院接到函件后与他达成口头协议:原定开庭日期作废,向后推延。他说,法院之所以只给被告15天的举证期,是因为他们一开始认为这只是个很简单的小案子。
本案主审法官未对此发表看法。海尔集团新闻发言人也以“身为当事人,已进入审理程序”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结局未知
推迟开庭让这个案子愈发扑朔迷离,因为本案还涉及其他的复杂因素。
陈毅聪称,接到海尔诉状之前他曾接到过海尔证券部有关人员的电话,说英国《金融时报》的文章《中国韦尔奇遭到媒体围攻》中,大量引用了陈文章的字句。在《金融时报》6月25日发表的文章当中,陈毅聪以西南证券分析师的身份多次出现。但陈毅聪坚称,《金融时报》从未对他进行采访。
《金融时报》上海办事处也接到了海尔的电话,他们称,海尔认为这篇文章影响恶劣,但海尔没有与他们进行更进一步的交涉。陈毅聪文章的首发地“硅谷动力”网站和《时代财富》杂志同样未受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