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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记者从天津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电动自行车专业委员会获悉,为适应全国电动自行车市场的发展需求,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技术标准,天津市对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做出严格的界定。
作为一种绿色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有着广泛的大众市场,仅天津年产电动自行车就达12万辆。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利益,天津市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做出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严禁电动自行车摩托化,倡导和鼓励生产简洁、维护方便和助力式电动自行车的发展;电动自行车总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其构造和外形式样与二轮自行车相同;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电动自行车鞍座要安装专用式鞍座,不得安装二节式鞍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