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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众广泛关注的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已有章可循。日前出台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对国内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注册服务机构、域名争议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根据这一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负责国内互联网络的管理工作,在中国境内设立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必须向信息产业部备案;域名注册服务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在扩展域名注册范围时设立预注册期限,对部分保留字进行必要保护,但除此之外,不得预留或变相预留域名。
管理办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都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不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不得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不得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不得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不得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另外,注册域名还应当按期缴纳域名运行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