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炒停售”有套路 官方提示理性消费多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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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 编辑:刘子安 2024-09-13 17:29:11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自9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近期,在您的朋友圈中是否看到“即将停售,绝版抢购”“停售倒计时,错过不再有”这样的保险宣传?

  一些保险销售人员以“停售”为名,进行虚假饥饿营销,极易引发消费者误解、冲动购买,进而引发消费投诉纠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金融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炒停售”保险有套路,理性消费多警惕。“炒停售”保险有着多重套路。

  套路一:虚构停售信息。一些销售人员通过社交媒体、电话推销等渠道散布虚假消息,谎称某款保险产品“即将停售”,制造“错过即无”的紧迫感,误导消费者认为是最后时机而冲动购买。

  套路二:夸大产品保障。一些销售人员夸大所谓“停售”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预期收益,甚至编造不存在的保障功能,声称停售后将无法享受同等保障,诱导消费者进行非理性投资。

  套路三:伪造官方文件。为了增加“可信度”,一些销售人员还可能伪造保险公司文件、公告或邮件,假借保险公司官方名义声称某款产品即将全面停售,以此骗取消费者的信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消费者:理性判断勿冲动,警惕“炒停售”保险陷阱。

  消费者首先要在官方渠道核实,警惕停售陷阱。面对“炒停售”保险等类似宣传时,消费者应保持冷静,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客服电话等官方渠道验证信息真伪,核实保险产品是否真的即将停售,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停售信息或文件,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而做出冲动决策,导致最终上当受骗。

  消费者同时应该仔细阅读合同,理性判断选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前,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产品的保费缴纳、保障范围、理赔条件、除外责任等关键信息,比较不同产品优劣势,评估自身需求与产品特性是否匹配,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理性选择。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过程中,应注意及时留存与销售人员沟通记录、产品宣传资料、购买凭证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现自己遭受“炒停售”保险陷阱,可向保险公司、监管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金融素养,远离保险欺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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