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上周下调存款挂牌利率后,本周起,多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宣布跟随下调。市场预期,随着主要银行开启2023年第三波降息潮,未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有望打开下调空间,随之市场整体的无风险利率也将进一步拉低。
与此同时,理财公司发行的产品未来也会面临收益下调的局面。近期,多家理财公司发布了其产品新一投资周期的业绩比较基准,其中不乏大幅下调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
招银理财、兴银理财、交银理财等银行系理财公司也在近日密集发布公告,对旗下多只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了下调。
以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阳光金添利九久盈2号为例,目前A类份额的业绩比较基准是3.15%,B类份额的业绩比较基准是3.25%。根据该理财12月26日的公告,在2024年1月27日(含)至2024年10月28日是下一投资周期,阳光金添利九久盈2号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后,A类份额为2.7%,B类份额为2.8%。
这意味着,A类份额和B类份额新的投资周期业绩比较基准均分别下调了0.45个百分点。
有些投资者会有疑问,业绩比较基准有什么意义?
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用于净值型理财产品,净值型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也就是说理财公司不承诺保本,也不承诺最低收益。
净值型产品预估收益通过业绩比较基准来体现,所谓业绩比较基准,是根据产品往期业绩表现,或同类型产品历史业绩,而计算出来的投资者可能获得的预估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的作用是帮助投资者评估投资组合或基金的绩效水平,并确定其相对于市场的表现。通过将投资组合或基金的回报与业绩比较基准进行比较,投资者可以了解它们的相对优势或劣势。如果投资组合或基金的回报高于业绩比较基准,说明其相对表现良好;如果回报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则可能需要重新评估投资策略或管理团队。
此前,理财市场曾出现过少数产品业绩参考基准与实际收益偏差较大的情况。随着监管层对于业绩基准展示的要求不断提高,中国银行业协会2022年发布了《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行为准则》(以下称《准则》),对业绩比较基准展示做了进一步的规范。意在通过强化机构行为和市场监管,可以在支持机构自主定价的同时,理性、科学定价,避免参考基准偏离实际业绩过远等情况。
《准则》提出,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管理人应根据市场研判、投资策略等情况,审慎决定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事项的要求。
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下调意味着该产品在下一周期的投资回报率大概率会下降,这也是金融产品收益率下滑的前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