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和金融科技双重加持下,越来越多的人在开始在网上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这让互联网保险行业蓬勃发展。但与此同时,互联网保险的各种乱象也逐渐显现出来,例如2022年一度成为“网红”的涉及新冠疫情相关保险,在银保监会公布的被投诉名单中名列前茅。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2023年4月3日起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自查整改工作。
涉疫请险被关注
3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公布了《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其中单独将涉及新冠疫情相关保险的投诉情况进行了通报,共计1686件,占财产险的21.93%。
投诉量居前10位的为:众惠相互保险824件,占众惠相互保险投诉总量的75.94%;众安在线财险370件,占比58.18%;人保财险79件,占比4.63%;太平财险56件,占比20.59%;国泰财险51件,占比42.15%;华泰财险47件,占比37.30%;泰康在线财险43件,占比30.28%;平安财险31件,占比4.92%;大地财险22件,占比6.49%;太平洋财险18件,占比4.12%。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2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提到,“新冠”保险存在宣传容易赔付难、为拒赔玩“文字游戏”、逃避赔付责任三大套路。
疫情发生后,国内不少保险公司推出新冠隔离和感染相关保险,并在网络平台上售卖,成为网络保险领域的“网红”产品。但有不少消费者反映随着感染人数的激增,在理赔时遭遇各种“高门槛”,或者叫做“低进高出”的结构性问题。
具体来看就是,而与传统保险产品具备的特性不同,在以涉新冠隔离和感染保险为代表的互联网保险中,前端是低门槛产品营销,后端则是高门槛传统型理赔模式。这种“低进高出”的做法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由此也引发了大量的消费投诉。
排查十项违规行为
涉新冠隔离和感染保险被社会关注除了产品的特殊性和时效性外,更是因为这类产品多是通过各种互联网方式销售的,而互联网保险营销出现的种种乱象被监管部门持续。
近期,银保监会下发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自查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以法人机构为责任主体,部署各级分支机构全面梳理检视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销售人员包括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所有人员(即个人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销售的员工、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机构的经纪从业人员。
《通知》要求排查销售人员通过自媒体发布信息的十类违规行为。具体为:一是发布未经机构统一制作的产品介绍、销售政策和营销活动等信息;二是发布未经公司审批或授权的公司形象、保险服务、宣传理念等内容;三是违规承诺收益或承诺承担损失,或承诺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四是进行不实陈述或误导性描述、片面宣传或夸大宣传的内容;五是发布内容中使用易与银行理财、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相混淆的描述;六是片面比较保险产品价格和简单排名的内容;七是误导性解读监管政策的内容,或使用、变相使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进行商业宣传的内容;八是未经公司允许发布增员广告;九是擅自组织、安排或委托他人通过转发信息、咨询、答疑等形式开展互联网营销宣传;十是在微信群或其他互联网平台的聊天群中发送违规信息。
互联网保险业务具有平台性、便捷性、虚拟性、碎片化、轻资产等特征,但野蛮发展势必让行业走向歪路,只有通过互联网保险经营与服务的改善,才能提升保险的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