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非法证券活动点多面广,团队作案、专业化作案特征明显,导致众多投资者遭受严重损失。
作为中国证券业市场的一份子,江苏百瑞赢证券咨询有限公司本着为投资者办实事的初心,为了进一步提升投资者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的能力,引导其增强自我保护、理性投资的意识。

百瑞赢积极开展“安全投资3.15”的主题系列活动。通过借助客户案例,总结了非法证券活动的三大惯用手段,方便投资者识别。
惯用手段一:代客理财
代客理财是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常见手法之一,不法分子往往通过“钓鱼式”电话传销、低门槛的互联网媒体等方式,宣称专业炒股,承诺保底收益甚至高额回报,利用部分投资者想要完全规避风险或一夜暴富的心理,诱使其缴纳投资款,或是直接使用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买卖活动,从而导致投资者钱财受骗或因账户出现严重亏损产生纠纷或投诉无门。
大家都知道的是,非法组织不能代客理财,那么合法的证券公司又是否具有代为理财的资质?
即使是合法的证券公司,根据我国《证券法》相关规定,除经证监会批准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外,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而且,从投资者所承受的风险角度来看,代客理财、约定利润分成属于违法违规的证券活动,投资者要自行承担风险。”基于此,百瑞赢提醒,投资者应自觉抵制不当利益的诱惑,远离此类非法证券活动。从思想根源上树立正确、理性的投资观念,增强自身的投资专业知识,熟悉证券市场的相关业务规则。在产品选择上,应选取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切莫相信所谓高回报、低风险的证券交易活动,以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惯用手段二:虚假信息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业绩预测是投资者快速了解公司情况的重要信息渠道,但业绩预测本身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在根据业绩预测做出投资决策时,要加强风险意识,注意跟踪关注能反映公司业绩的重要指标,不要仅凭一次业绩变化而冲动投资,以免利益受损。
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新《证券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根据第193条第1款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资者在看到抓人眼球的消息后,确实想了解,又该如何防骗?
百瑞赢建议投资者可先在网上搜索一下,查证信息出处,如果只是网络帖子,可信度就要打个折扣;再搜索一下信息中的关键词,多方了解当前情况,避免偏听偏信,针对股市谣言,切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多关注官方媒体和权威来源的信息,以免造成损失。
惯用手段三:场外配资“虚拟盘”
“虚拟盘”是指投资者在各类配资平台上进行的股票交易都没有真实对接到券商系统,而只是投资者和配资公司互为对手盘,投资者赚得越多,配资公司就亏得越多。平台上显示盈利较多时,配资公司会设置网页提示投资者注册账户无法登录或平台网址无法打开等情形使其无法提现。这类交易实际上是一种新型诈骗方式。
主要有四种表现形式:系统分仓模式、出借账户模式、虚盘配资模式、点买配资模式。
一句话总结:场外配资就是融资融券以外的借钱炒股行为。
根据新《证券法》规定,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专营业务,未经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在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在强调场外配资违法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场外配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场外配资参与者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需要着重提醒的是,场外配资平台均不具备证券业务经营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活动,有的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广大投资者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场外配资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如因参与场外配资被骗,需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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