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估值法基金能成“抗净值回撤”利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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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刘子安 编辑:刘子安 2023-02-01 17:13:00

  1月30日,鹏华基金、招商基金、南方基金、易方达基金分别披露了新产品的发行文件。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这四只产品是国内首批混合估值法的公募资管产品。

  提到混合估值,很多人闻所未闻,更不知道具体特点。但您还记得2022年年底的债券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大面积跌破净值吗?当时很多投资者“挥泪”止损,以低于成本价抛售债券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

  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资管新规正式实施后,基金和理财产品被严格规定除满足特殊条件外,只能严格使用市价估值法对基金和理财产品进行估值,也就是底层资产的价格直接决定资管产品的价格。

  当时在基金和理财产品出现第一轮净值下跌后,部分持有人止损抛售产品,管理人不得不抛售所持债券,导致底层资产价格再度承压,最终形成“踩踏”的重复。但事实上,如果基金和银行理财持有人不选择止损,继续持有债券基金和银行理财,只要底层资产到期时不违约,投资人最终并不会蒙受损失。

  摊余成本估值法被视为控制资管产品净值回撤的利器,近期被资管行业反复讨论。如果当时这些抛售的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是用摊余成本法估值,也就是将底层资产的最终收益折算到每一天中,金融市场中的踩踏事件或许就不会发生。但为了打破刚性兑付和净值化,在资产新规实施后,市价估值估值法就取代摊余成本估值法就成为资管产品的标配。

  此次,鹏华基金、招商基金、南方基金、易方达基金发行的新基金所使用的混合估值法是部分底层资产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另一部分使用市价法估值。

  以“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A”为例,该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且投资于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0%,采用交易策略、相应以市价法估值的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

  这四只基金能够打破市值估值法的“约束”,是因为资管新规也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这意味着一定的封闭期是产品使用摊余成本法的前提,或者投资的金融资产要持有到期,或者金融资产不活跃、无报价,这也就意味着,产品的流动性相对较差。

  鹏华此次推出的混合股指基金的封闭期限为1年,招商基金、南方基金、易方达基金此次新发行的产品的封闭期限分别为30个月、18个月、18个月。

  这4只混合估值法基金的封闭时间最长的不超过2.5年,与之前采用摊余成本法的债券基金封闭期普遍超过4年相比大为缩短。

  在业内人士看来,混合估值法基金有利于吸引更多个人投资者参与投资债券基金。混合估值法结合两种估值模式优势,适度降低产品波动性的同时维持较宽的投资范围,满足净值化转型过渡需求,缓解资管新规实施初期对财富管理市场带来的短期冲击。不过,从长期来看,市值估值法仍然是大趋势。

  对于投资者而言,以牺牲流动性换取更高的收益与更低的波动性,您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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