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随个人养老金 商业养老金试点2023年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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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 编辑:刘子安 2022-12-02 17:02:00

  就在各家金融机构如火如荼争夺个人养老金客户之际,银保监会12月1日宣布,决定开展另一项全新的养老产品试点——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以下称商业养老金)。此前,银保监会已经先后启动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特定养老储蓄等试点。

  银保监会介绍,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商业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主要依托保险经营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参与试点养老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养老保险公司是我国金融市场中唯一一种名称中带有养老字样的专业型保险机构,是我国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市场的主要参与者,长期开展企业(职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投资管理,并参与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在养老保险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共有10家养老保险公司。

  此次新推出的商业养老金定位于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惠性、创新性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具有支持和补充的作用,但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养老保险制度。商业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法治化运作的养老金融业务,由养老保险公司提供包括账户管理、规划顾问、产品购买、长期领取等一站式服务。

  从税收优惠政策看,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商业养老金不享受相关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从参与者的构成看,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商业养老金则是要求年满18周岁的个人可与养老保险公司签订商业养老金业务相关合同,通过商业养老金账户长期积累养老金。

  从投资角度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商业养老金客户可选择购买养老保险公司提供的多种商业养老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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