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提高理性消费意识 拥有不负债的青春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北方网 作者: 编辑:郭小琳 2022-06-27 16:26:00

  近期,新华保险将重点聚焦权益教育,开展风险提示,通过“以案说险”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同时,注意防范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侵害,其中重点面向老年消费者提示金融消费风险,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不乱投”,面向年轻消费者,科普金融基础知识,倡导理性借贷消费理念,远离校园不良网络贷款侵害,“不乱贷”。

  案例简介

  2022年2月,王同学到保险公司客服中心申请办理保险合同的退保手续。工作人员查询发现,王同学并非是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投保人是其父亲王先生,于是告知王同学退保是需要投保人本人办理或是委托办理的。

  次日,王同学和父亲王先生一同到保险公司要求办理退保手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向王先生询问退保的原因,了解到王同学在校期间因为迷恋追星,消费大手大脚,在父母拒绝向王同学提供额外的生活费用后,王同学便通过某“校园贷”平台贷了一笔5万元的贷款用于日常购买演唱会门票等追星行为的花销。半年后被催还钱时王同学发现因为“利滚利”,需要还款将近8万。王同学无力偿还,便开始“以贷养贷”,一年后贷款仍然没有还清。寒假期间,王同学收拾房间时偶然看到了保险合同,便萌生了将保险合同退保后用于偿还贷款的想法。

  听王先生说完,工作人员向王先生和王同学面对面地普及了非法“校园贷”的常识和危害,劝导王同学今后远离非法“校园贷”,并建议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同时希望王先生能继续保留这款保险。王先生经过认真考虑,决定继续持有这款保险。

  案例分析

  国家有关部门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要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将金融常识教育纳入日常教育内容,持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定期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邀请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讲座,阐述不良网贷危害、分析借贷‘追星’等校园不良网贷案例,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校园贷”具有高利息、高额逾期费等特点,沉重的息费等心理负担非常影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校园贷”实质上是父母在提供隐性的担保,大部分家长会选择为子女偿还,对于困难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校园贷”的费用高,中介费、咨询费、预先扣除的利息以及各种名目的收费,到手的可用资金少的可怜。追债方式野蛮,恐吓、殴打、非法拘禁等暴力讨债行为严重威胁学生的人身安全。

  本案中,王同学遇到的就是典型的非法“校园贷”,保险工作工作人员向王先生和王同学普及了关于非法“校园贷”的相关金融知识,并劝导王同学远离非法“校园贷”。

  消费风险提示

  伴随3月开学季的到来,大学生们的消费需求高涨,一些不良网贷趁虚而入,如果不注意辨别容易上当受骗,致使个人资产和信誉受损,甚至因恶意催收导致严重后果。小编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要树立理性借贷消费观念,提高网贷风险防范意识,弘扬勤俭节约美德,科学安排生活支出,做到开源节流、量入为出,不给校园不良网络贷款留下可乘之机。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要有正确评估,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过度借贷,否则会使学生个人甚至家庭陷入困境。

  二、合理发挥借贷产品作用,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更不要“以贷养贷”“多头借贷”。若确有借钱需求,要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可通过拨打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电话或前往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办理。切不可轻信不法分子的诈骗诱饵,让校园不良网络贷款钻空子。

  三、如果不幸遭遇了不良网络贷款,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要受不法分子胁迫或采取极端解决方式,而是要积极保留证据,保持与家长和学校的密切沟通,必要时选择报警处理,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