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A股IPO过会 拟募资不超过3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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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 编辑:刘子安 2022-02-25 10:26:06

  2月24日晚间,证监会发审委公告,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简称“中海油”) A股首发申请获通过。据披露,中海油拟登陆沪市主板,拟发行不超过26亿股,募资不超过350亿元,用于多个油田开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证监会发审委从四大方面对该公司提出了询问。

  第一大方面,关于关联交易问题。证监会发审委要求中海油说明报告期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销售和采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对部分关联方既有采购又有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发生关联借款、关联担保的原因、背景,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通过海油财务变相非经营性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未来是否仍将持续发生及变动趋势,是否制定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及执行情况。

  第二大方面,关于知识产权问题。据悉,中海油使用的部分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来自于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的授权或与中国海油共有。对此,证监会发审委要求中海油说明上述授权使用的资产或共有资产对发行人业务经营的主要作用和贡献,未纳入发行人的原因和考虑,是否能确保中海油长期无偿使用,中国海油是否仍拥有与中海油业务相关的其他资产;中国海油未来是否有将上述相关资产转让给中海油的计划;相关登记在中国海油名下的资产是否由中海油承担相关费用;中海油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是否会对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三大方面,关于公司治理制度问题。证监会发审委表示,中海油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公司章程和三会设置及运行情况与境内上市公司存在差异。要求中海油说明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应不低于境内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是否已就法律适用及诉讼管辖做出必要安排以保障境内投资者权益;相关高管在实际控制人兼职除董事以外职务的必要性,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冲突,以及防范利益冲突的有效解决措施。

  第四大方面,关于经营风险问题。报告期内为中海油提供海上油气服务的中国海油控股子公司中海油服、海油工程、海油发展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石化油服、中油工程的商业合理性;报告期内桶油作业费波动的合理性、作业费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盈亏波动情况及主要原因,相关子公司油气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对中海油经营是否存在重大影响,是否存在重大政策或经营风险,应对风险的措施及有效性。

  中海油于1999年8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并于2001年2月27日和28日分别在纽交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13年9月18日,中海油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随着中海油“回A”,“三桶油”有望齐聚A股。此前,中国石化早在2001年8月8日在A股上市,中国石油2007年11月5日在A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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