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理财出炉 “三支柱”体系迎来重量级产品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北方网 作者: 编辑:刘子安 2021-09-15 13:50:00

  养老理财马上就要来了!

  根据银保监会安排,自2021年9月15日起,工银理财将在武汉市和成都市,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将在深圳市,光大理财将在青岛市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目前试点期限暂定为一年,每家试点公司各获得了100亿元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额度。

  银保监会表示,试点工作有利于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长期收益、价值投资创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此前,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在9月8日获批筹建,注册资本111.5亿元人民币。区别于既有的9家保险系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国民养老保险公司股东包括10家银行理财子公司,1家证券公司,1家保险公司等17家金融机构。

  结合此前中国保险业协会披露的经营范围来看,预计国民养老保险公司除传统的保险相关业务外,“商业养老计划管理业务”和“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业务””也有可能出现。

  根据规划,我国的养老金是以“三支柱”模式存在的,第一支柱为法律强制的公共养老金,第二支柱为企业与个人共同缴费的企业年金,第三支柱为个人养老型金融产品。快速加剧的老龄化使得政府财政负担加重,仅凭养老体系的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可能无法妥善解决未来的养老问题,第三支柱的出现意义重大。

  “十四五”规划中也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此前,我国在个人养老型金融产品上也曾有过尝试。2018年5月1日,我国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分别试点实施了税延养老险政策,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截至2020年年末,试点税延养老险业务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3亿元,参保人数4.9万人,实际发展不及预期。

  事实证明,税延养老险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税收优惠的激励效果有限,例如对于税率在10%这一档的纳税群体,参加税延养老险每年最高仅可享受1200元的个税优惠。同时,我国纳税人群规模有限,对于收入未达到个税起征点的群体,参加税延养老险很难享受税收优惠。

  其实是手续相对繁琐,削弱了投保积极性。税收优惠型保险在具体操作时涉及投保人工作单位、社保部门、税务部门、保险机构等多个主体。税延养老险涉及多个领域,影响因素多、产品设计和业务流程复杂,管理专业化要求高,加之试点阶段的政策限制,客观上导致了产品同质化现象。

  对于养老金融产品未来发展的方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在《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中,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应结合2018年税延养老险试点作的经验,推动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账户封闭运行,用于缴费、归集投资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参与人可在账户存续期内自主选择投资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个人养老金原则上应于退休后领取,设计必要的提前领取制度。

  同时,满足不同群体需求,有序扩大第三支柱投资的产品范围,将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都纳入第三支柱投资范围。允许银行、基金、保险等各类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挥自身行业特点,为第三支柱提供合适的养老金融产品。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