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净值“一潭死水”现状 理财估值迎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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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 编辑:刘子安 2021-08-30 17:39:00

  近期,监管层突然召集6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其所属的理财公司,宣布做出两项重要安排:一是2021年后不得再存续或新发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二是除严格按照现行监管规定使用摊余成本计量外,理财产品(除现金管理产品)自2021年9月1日之后新增直接和间接投资的资产,均应优先使用市值法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暂不允许对除未上市企业股权外的资产采用成本法估值。

  看了上面这段话,特别是摊余成本法、市值法、成本法估值等专业名词,如果您不是学习过金融或者财会等专业知识,可能应该很难理解这些词汇,那么就直接告诉您新的监管措施会对您购买的理财产生怎样的影响。

  事情还要从今年年底就将结束的资管新规过渡期开始说,到2022年1月1日,包含银行理财在内的资管产品需完成净值化转型,目前存量产品净值化转型已进入冲刺阶段。

  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截至2021年6月底,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已达到20.39万亿元,占比79.03%,预计下半年银行理财转型节奏将进一步加快。

  虽然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进度已近八成,但仔细分析理财产品的净值曲线会发现,多数产品的净值曲线过于平滑,甚至不能反映底层资产的价格波动,这在一定程度上有违净值化转型初衷。简单点儿说就是有部分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借助摊余成本法等估值工具故意降低了净值波动水平,让理财产品的购买人认为其购买的产品是稳健和安全的。

  监管层的这次整改对于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的估值和净值水平的影响还是不同的,首先对于超短期和短期理财,由于其底层资产因为久期的原因不管采用何种估值方法对于价格的影响都比较小。

  中长期理财受到的影响就相对较大,不同等级的产品间的差距会更明显。如果底层资产是高等级中长期资产,则影响还相对有限,毕竟高等级底层资产的流动性较好,任何估值方法都能给底层资产一个较高和比较稳定的价格。

  底层资产如果是低等级的长期资产,新规定的影响就坑你比较大。目前,市场上个别品种、行业的信用债出现了一些信用风险引发的价格下跌,这部分下跌在摊余成分法计量的情况下可以被延迟处理,但改为市值法计价则一定会带来很大的偏离度,并影响产品的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投资者看到的情况就是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净值可能会出现在短时间内的大幅下跌。

  当然,这也意味着预期收益率越高理财产品,其净值波动率可能也就越高,产品购买者承受的风险越高,投资者就需要重新考量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从理财产品长期的发展来看,净值波动的加剧有利于净值型产品的发展和权益类资产的接受度,因为当固定收益率资产的波动提升的时候,投资者自然而然会在同等波动的情况下选择更高收益的资产,或在价值曲线上选择小幅提升风险容忍获取更加高收益的资产。

  明年开始正是实施的资管新规中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打破刚性兑付,同时让投资者的承受的风险和收益呈正比,监管层这次对于估值的严监管也算是对于理财产品的一种“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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