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恶意退保中介”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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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 编辑:郭小琳 2020-06-30 15:07:20

  最近,有保险消费者接连遇到“奇怪”的现象……有人购买保险产品后有人主动帮忙退保,有人去保险公司投保,但是竟被工作人员告知:上了保险公司的拒保人员名单。还有人总是接到陌生来电,有推销、有诈骗……

  经过仔细询问后,发现以上保险消费者都做过同一件事,那就是——通过所谓“退保代理人”办理过“退保业务”

  关于“代理退保”,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它的潜在风险。

  一、网上有“代理退保”,宣称可以“全额退保”,可信度有多大?

  所谓的“代理退保”指的是退保中介,他们以牟利为目的,在有关网络、手机APP等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这种行为本身属于恶意操作,而且违法违规。

  他们谎称可在全国任意地区的任意保险公司办理任何险种的全额退保业务,诱导投保人签署代理服务协议,并收取高额手续费,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是一种新型诈骗。

  二、目前,保险退保有何规定?

  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中途退保就等于中途解除合同会承受一定的经济损失。

  《保险法》和保险合同中对于退保都有明确的规定。

  1、犹豫期内退保。犹豫期是指在寿险保单中,投保人签收保单后一定时间内(10或15天)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无条件退保并返还所交保费。

  2、犹豫期过后,按照规定应当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这时退保是按照法律规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是指保单退保时,保险公司扣除相应年度的营业费用以及保障成本,最后返还给投保人的退保金。

      三、很多保险退保对投资者来讲损失都比较大,大家一定要慎重!骗子欺骗保险消费者说能全额退保,具体手段(表现)都有哪些?

  1、代理退保机构或个人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发布信息,称可帮助保险消费者全额退保。

  2、要求保险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家庭住址、照片、联系方式等个人重要资料,向保险消费者收取“咨询费”、“手续费”。

  3、诱导保险消费者虚构事实,伪造证据资料,以消费者的名义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4、投诉之前代理退保机构或个人将客户电话变更为退保机构联系人电话,造成公司无法与保单持有人直接联系。

  四、轻易相信网上的“代理全额退保”有哪些潜在的风险?

  总的来看,背后有四大风险。

  1、盲目退保将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面临“脱保”或“再保难”等风险。

  有些中介为了怂恿投保人退保,会以“退旧保新”为由,让投保人在退保后购买更合适的新保险产品。但事实上,未来再次投保时,合同等待期需要重新计算,在这段时间里,被保险人会失去保险保障。而且,由于被保险人年龄增长、健康状况会有所变化,会面临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2、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通常情况下,中介会与投保人签订“代理维权服务协议”,要求投保人提供身份证、保单原件、银行卡、联系方式等个人重要物品或信息。而这些信息很可能会被中介滥用。在“代办退保”的过程中一旦个人信息被他人掌握,将存在很大的信息泄露风险,如果被非法利用后,还可能造成个人征信、经济利益等方面更大的损失。

  3、“高收益”虚假承诺骗局。

  中介的目的是牟利,在退保前,会要求投保人支付高额手续费,有些中介还会利用投保人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侵占退保资金,某些中介在收取手续费后,鼓动消费者购买其代理销售的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最后造成客户资金受损。

  4、法律风险。

  保险消费者如果受人教唆或指使,为达到退保目的而虚构事实,编造理由,伪造证据资料,还存在违法犯罪的风险。

  案例一,投保人张女士3年前购买保险,一次在无意翻看朋友微信时发现其代理退保的信息,承诺可以帮助客户购买高额理财产品,张女士抱着好奇的态度咨询,在朋友劝说下,决定办理退保购买理财产品。代理中介随后带客户开具新银行卡和电话卡,并留存其身份证和保单。双方签订协议,退保后扣除保费30%作为佣金并收取1000元押金。一个月后,张女士来到保险公司哭诉其被骗过程:在代理退保收到公司驳回的诉求后,代理中介使用张女士所留存的证件为其进行免抵押的小额贷款,由于之前黑代理陪同客户开卡,并留存客户银行卡,知道其取款密码,在取款后与客户断绝联系。现客户收到各类催收电话,要求尽快还款。客户表示没想到一时好奇,引发了如此大的损失,最终向保险公司寻求帮助,公司建议立即向公安报案以挽回经济损失。

  案例二: 投保人赵女士于2016年投保重疾险30万,2019年底受人唆使办理退保,解除了合同。退保后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未投保新保单,2020年5月赵女士来到保险公司,询问是否可恢复保单。通过了解得知退保后被保险人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诊断为肺癌。由于保单已退保,故无法理赔。赵女士损失的不仅仅是无法得到此次理赔,更重要的是失去了终身的保险保障!

  五、消费者如何防范这种保险骗局?

  1、充分考虑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消费者要分清保险、储蓄和理财的功用,保险的最大功效是转移风险,储蓄是保值,理财是增值,功能不同,效能不同。打个比方,如果鸡蛋是老百姓的资金,那么鸡蛋就应该放在不同的篮子里,不同的资金用途会产生不同的效应,这样才能应对不同的风险。

  2、保险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管好自己的重要证件,不要将银行卡、身份证、保单等重要证件转交他人,不要随意向他人泄露个人信息,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如果受到不法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自身权益。

  3、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对保单有疑问或有退保需求,可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客服中心、官网、拨打客服热线等方式寻求解决;可以通过天津市保险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向监管部门反映。

  目前,这种代理退保现象已经得到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2019年12月,在天津银保监局指导下,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防范“恶意退保”的风险提示》,并且公布了本市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电话,提醒客户维护自身权益,切勿上当受骗。

  2020年4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了《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提醒消费者:要警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20年6月8日,中国警察网官方微博通过视频方式演示“代理退保退息的新型诈骗行为”包括:出售教程、唆使聚众、获利走人,拉黑断联等一系列作案流程,并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别被这种代理退保退息的新型诈骗忽悠了!”

  在此,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通过合法途径,依法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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