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建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应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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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经济网 作者:刘柯 编辑:袁文瑞 2019-01-16 09:05:00

内容提要:周末,关于新股上市首日应该取消涨跌幅限制的消息被广为传播。与此相对应的是,不少机构和市场人士认为,应该同步实施T+0交易,给投资者一个纠错的机会。

  周末,关于新股上市首日应该取消涨跌幅限制的消息被广为传播。与此相对应的是,不少机构和市场人士认为,应该同步实施T+0交易,给投资者一个纠错的机会。毕竟不设置涨跌停一旦出现极端情况,损失是非常巨大的。

  还有业内人士建议,与其这样“挤牙膏”式改革,不如一步到位,把注册制和按市场价发行也一并实施了,还应该从制度上健全上市公司赔偿机制,加大IPO产业链各个环节的责任,严刑峻法防微杜渐。

  为什么要实施注册制和市场价发行呢?很简单,新股上市首日涨多涨少不是根本,根本在于取消涨跌幅和实施T+0,是为了避免更大的泡沫风险,也是为了避免一二级市场差价过大,让上市价格一步到位。既然要一步到位,那实施注册制并且按市场价发行就很重要,如果发行价一步到位,也就不存在上市的时候过度投机了,至少过度投机会相应减少。

  那么,问题又来了,按市场价发行的关键,在于能不能发出去,公司的质地怎样,整个IPO产业链如何担责,投资者权益怎么保护。所以,在制度的制定与修改上也应该配套,虚假陈述、造假上市,只为圈钱的公司,整个产业链都将有连带责任,而且问题严重的就要“吃鱼吐翅”。如果哄抬发行价,那好,承销售包销,出了问题加倍赔偿。让市场去发现公司的价值,自主定价、自负盈亏,这样IPO的价格相应公道,上市以后的差价也不会太大,人为制造的价格鸿沟就没有那么明显,二级市场的失血就不会太多,毕竟发行价高的可能破发,承销商包销,吃不了兜着走。

  而且还应该引进类似美国的举证倒置,因为在新股定价的过程中,难免会有机构与上市公司联手做局,通过虚假陈述抬高发行价,让投资者蒙受不明的损失。那好,引进一些能约束对手盘的机制,比如投资者一旦怀疑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直接可以告上市公司,而上市公司要自证清白,需要自己找证据,自己证明不了就赔偿,不仅IPO的钱要退回,还要加倍赔偿。这样一来,上市公司就会夹着尾巴过日子,一心只为圈钱只为变现的话二级市场就会用脚投票,然后法规制度时时约束,动辄赔个倾家荡产,谁还敢以身试法?

  所以说,IPO并不是把新股上市首日价格放开这么简单,而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从交易制度,回溯到发行体制的改革,再到整个赔偿制度的健全,必须一步到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到处打补丁要不得。如果没有彻底的改革,那改一个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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