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变更为京基集团 *ST康达昨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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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经济网 作者:王擎宇 编辑:袁文瑞 2018-11-27 08:58:11

  11月23日晚间,*ST康达公告称,京基集团要约收购*ST康达股份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此次要约收购前,京基集团持有公司1236773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65%;要约收购完成后,京基集团持有公司1627542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65%,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由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京基集团,实际控制人由罗爱华女士变更为陈华先生。此外,公司股票于昨日(11月26日)开市起复牌。

  对于此次要约收购,京基集团表示,看好上市公司发展潜力,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京基集团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和业务经验,帮助上市公司提升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及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根据公告,京基集团自2018年10月22日起向*ST康达除京基集团外的其他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收购公司39076867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要约价格为24元/股,有效期为2018年10月22日(包括当日)至2018年11月20日(包括当日)。

  此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15时,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上市公司股份申报数量达到或超过1953843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

  截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453个账户共计64575753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39076867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此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ST康达上市地位为目的。根据《公司法》等规定,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京基集团也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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