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号召,信贷支持依托景区、古镇、民俗旅游村、特色沟域经济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区域,从事相关、经营和服务,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有效满足现代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对公信贷需求。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持有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拥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合规,无经营性贷款逾期记录,可进行安全、合法经营,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
无不良征信记录;
主要经营者有三年以上相关行业经验;
年偿还经营性贷款(含实际控制人个人)不超过上年收入的50%或本年可预测收入
的50%。
(2)专业合作社
有一定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能力;
无不良征信记录;
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机制,产权明晰,章程规范。
(3)个体工商户
申请人身体健康,贷款到期年龄不超过65岁;
申请人在本地有稳定居住场所,能够与其及时联系沟通,夫妻双方中至少有一人为本地户籍;
经营时间满一年以上;
申请人及配偶信用记录良好且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贷款额度:
流动资金贷款最高授信额度300万元;项目整体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