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际货币市场上黑天鹅事件频发,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剧,无论经常项目还是资本项目,我国境内客户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均可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提前锁定财务成本。
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依托先进的跨境结算系统,海外人民币清算行和境外机构账户行优势,可以向亚洲、欧洲、美洲、澳洲、非洲等主要国家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受理业务涵盖各类贸易、投资、融资业务。今年正值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工商银行将围绕天津自贸区、京津冀一体化、一带一路等政策叠加契机,建设自贸区特色产品线,充分发挥工商银行全球化网络优势,境内外机构在资金、结算、融资、投资等各领域联通合作,以天津自贸区为平台,为客户提供一揽子、全方位的优质金融服务,以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天津市金融改革开放创新、促进企业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贡献更多力量。
据了解,跨境人民币业务是指经我国监管部门允许的企业或个人自愿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业务,和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提供跨境人民币的相关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步伐不断加速,截止今年一季度末,人民币已成为全球第2大贸易融资货币,第5大支付货币,第7大储备货币,因此,在我国政府的推动下,跨境人民币业务会对国家、企业、个人、商业银行等越来越有利。
目前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不断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优化人民币国际化基础设施,积极服务实体经济的合理需求,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再上新台阶,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蓬勃发展。今年初,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银发【2018】3号)的发布,更是为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提供了宽松完善的政策支持。
小贴士
《通知》详情
1、坚持本币优先,支持企业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
明确凡是依法可以使用外汇结算的跨境交易,企业都可使用人民币结算,体现了人民币作为本币在跨境使用过程中应当享有不低于外币的便利性。
2、开展个人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
将个人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全国,业务范围扩大到包括个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益及其他经常往来。
3、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
允许境外机构按照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通过境内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以人民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
4、便利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
(1)境外投资者在境内拟设立多个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的,可分别开立人民币前期费用专用存款账户;
(2)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登记及复核,由企业注册地商业银行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即可,无需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事前查;
(3)外商投资企业可在异地银行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可开立多个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同名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之间可相互划转资金;
(4)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及境外借款资金用于工资、差旅费、零星采购等支出的,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根据企业支付指令直接办理;
(5)境外投资者可以直接从境外汇入人民币,用于参与国内竞标保证金,竞标未成功的话则原路退回;
(6)对于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依法取得的利润、股息等投资收益,可依法自由汇出。
5、便利企业境外募集人民币资金汇入境内使用
境内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按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募集资金汇入境内使用。境内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可按实际需要汇入境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