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林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涉案额600余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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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经济参考报 作者:朱翃 编辑:徐林轩 2018-04-25 08:47:00

内容提要:4月24日,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实际控制人周伯云等8人当天被警方批捕,此案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亿元。

  4月24日,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实际控制人周伯云等8人当天被警方批捕,此案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亿元。

  据了解,2018年4月9日,善林金融实际控制人周伯云向上海浦东公安分局自首,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产生巨大资金缺口致使无法兑付投资人本息。

  经警方调查,“善林金融”采用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自2013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全国开设1000余家线下门店,招聘员工并进行培训后,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及群众口口相传等方式,以允诺年化收益率5.4%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自2015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又在互联网上开设“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广群金融”等线上理财平台,对外大肆销售非法理财产品,涉案金额600余亿元。

  警方调查发现,“善林金融”通过推出各种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吸收社会大众资金形成资金池,供周伯云等人任意使用。为了使“善林金融”这家公司看起来“家大业大”,更是不惜花费公众巨额资金,大规模开设线下门店,支付员工高额工资和高额提成,同时做足包装宣传,在民众中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警方查实,“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盘。据此,“善林金融”系典型的庞氏骗局,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一步,警方将全力查清案情,追缴涉案赃款,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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