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业2017年全年行业发展数据。数据显示,去年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66万亿,同比增长18.16%,其中人身险公司增长20.04%,新增保单1.11亿件,净增加0.73亿件,寿险公司为全社会提供31.73万亿风险保额保障,2017年保险业业务稳中向好,产品保障功能凸显。
对于国家,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对于一个家庭,保险是家庭财务的防火墙,对于个人来讲,是爱和责任的体现。所以以家庭为单位做好家庭全员的保险规划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有意义的。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以契约形式依法存在的。人身保险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大类。人寿保险产品按照设计类型分为普通型和新型人寿保险。普通型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目前,新型人寿保险成为市场接受度较高的一类寿险,它兼具着保险的保障功能的同时也可以参与到寿险公司经营盈余的分配,例如分红保险、万能保险均可实现以上的功能。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财务安排,从风险管理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方法。在实际的生活中,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
伴随着中产阶级人群的迅速崛起,普通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增多,全民保险意识在不断的提高,汽车、住房和人寿保险成为新生活的三大件,特别是人寿保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是幸福生活的一部分。
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在拥有社会保险的同时,考虑为自己和家人配置商业保险。社保在医疗、养老等方面为投保的群体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则为人们提供了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
人们日益增长养老需求,需要借助商业保险做好补充;所以在创造财富的人生阶段提前规划和补充商业保险,为自己为家人去规划一个确定的未来是一种明智之举。同时商业保险灵活性更强,客户可以多样化、个性化的选择购买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购买的渠道、购买的产品类型以及获得的增值服务。
对于家庭保险产品的规划,要从三个方面来考虑;第一,家庭成员购买的次序,遵循先大人后孩子的原则,父母是孩子最大的“保险”,因为家庭持续稳定的收入是幸福生活的保障,家庭支柱必须配置高额的意外险和重疾险,将家庭经济收入的风险转移,确保家庭的生活品质不会因为家庭支柱因意外或疾病的事故而发生改变;
第二,家庭保费的支出及风险保额的科学配置,家庭年度保费的支出应占家庭总收入的10%-15%,保费支出的比例过低将无法起到保障杠杆的作用,如果比例过高也会影响到现有生活的财务需求,另外重疾符合“发病率高、治愈率高、费用高、低龄化”的三高一低的特点,重疾保额的选择要依据家庭年收入的5倍来确定,如果有未还清的贷款也应将贷款的金额计入保额,这样在风险来临时可以达到财务自由的目的;
第三,产品的选择因人而异,成年人要配置意外险、健康险和养老险,为子女首先选择意外险、健康险,再选择教育金,老人可以购买特定的健康险,在家庭成员基本保障充足的基础上可以借助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来实现理财的目的。
目前客户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购买保险,这些渠道特点也有所不同。保险代理人渠道仍然是人们购买保险最为常见的渠道,因为保险代理人熟悉本公司的产品特点,往往会针对客户的年龄、财务、家庭状况介绍合适的险种,一些经验丰富的保险代理人还会通过产品的组合为客户提供综合保障计划,涉及到售后的续期服务、理赔服务一般都会代为办理。
银行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具有简单明了、投保方便的特点,也是选择购买保险的一个途径。
电话销售渠道逐渐被更多人接纳,电销产品由于销售渠道的特殊性,一般都是比较容易理解的普遍适用型产品,基本上以中短期为主。
保险中介渠道方兴未艾,包括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可以为客户带来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介绍,满足客户差异化的需求。
网络销售等新兴渠道可谓风起云涌,客户通过网络渠道不但能查询到产品条款的基本信息“货比三家”而且可以在线交流和沟通,全面了解,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所追捧!以上五种渠道供各位选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单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契约凭证,客户在购买保险后可以选择传统的纸质保单或是低碳环保的电子保单。保险合同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署。
《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中会列明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支付方法、保险金赔偿或给付方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立保险合同的时间等10项基本内容。
明确以上内容即可对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做全面的了解,就是人们常说的交多少、保多少、保什么、保多久,什么赔、什么不赔,从而明明白白买到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
希望大家能借助人寿保险规划家庭确定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