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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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 编辑:袁文瑞 2018-02-11 17:31:00

  律师声明

  编号:AZ--20180129

  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接受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处理其与水岸澜轩住宅小区项目部分业主之间的投诉纠纷事宜。鉴于现有部分该小区业主发表不实言论,引发大众对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的误解,并对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形象及声誉产生了不良影响。

  经了解情况,本律师发布律师声明如下:

  公开澄清:

  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在接到业主针对水岸澜轩住宅小区项目的投诉后,认真进行了自查,并于2017年12月25日,主动邀约投诉业主代表见面沟通。通过沟通了解到这些业主均是通过其自行结识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及人员被带到项目销售现场,上述业主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及人员之间服务协议的具体内容不详。

  自项目销售以来,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天津市商品房销售政策及相关规定进行销售,不存在任何乱收费、额外收费的相关情况,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也向购房者在售楼处做出温馨提示,提示购房者本项目的开发商及案场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名目向购房人收取购房款及相关税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没有收取购房款以外的任何费用,与业主反映的这些中介公司并无合作关系,对于业主和管理部门提出的合理问题,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

  特别提醒:

  捏造事实、散布贬损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的错误信息和恶意言论,罔顾事实虚假宣称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采取欺诈手段、编制名目于合同价外另行收取高额费用,是对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的诽谤,侵犯了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的名誉,给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很多困扰,应当立即停止散布相关信息和言论。希望广大业主本着理性、实事求是的态度,在法律框架内依法维权。

  法律主张:

  针对此次个别人员散布不实信息等严重侵犯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合法权益的恶性事件,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将继续调查,并保留追究个别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敬请广大业主不要相信个别人员所传播的不实信息,更不要听谣传谣,共同抵制虚假谣言。

  特此声明。

  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

  齐东岩 律师

  2018年 1 月 29 日

  附:律师声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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