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8月18日讯8月17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25号)。公告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四川食药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等3类食品共计206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不合格食品主要包括桶/瓶装菜籽油、油条、泡菜、豆沙小馒头、油饼等。其中涉及最多的不合格项为铝的残留量,共有3家单位经营的食品不合格,分别是自由面馆经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超标3.58倍),蒸饺馄饨大王经营的炸油条(铝的残留量超标6.5倍),名扬豆花饭经营的油饼(铝的残留量超标6.77倍)。
据专家介绍:在医学界,铝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的、蓄积性的神经毒素,一旦被人食用后进入体内,基本无法排出,其毒副作用主要体现在金属元素铝对大脑及神经细胞的损害,虽然不会危及生命,但有可能导致脑萎缩、痴呆等症状的出现,特别是对发育期的少年儿童的智力,有可能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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