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高度重视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在日常金融知识普及工作中加强现金使用知识宣传。近期,对于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现金使用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做出解读回应。
一、市民购物消费碰到拒收人民币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二、生活中,遇到印着不法宣传用语的纸币怎么办?
无意中收到应到银行网点等额兑换,防止其继续流通;一旦发现有人在人民币上涂印不法宣传内容等情况,应立即报警。
三、家中积存大量硬币,去银行兑换等候时间长怎么办?
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加强硬币流通环境建设,推动金融便民惠民,引导规划银行机构配备硬币兑换机,目前全市共有62台硬币兑换机投入使用,布放网点覆盖天津市各个区县。自助服务,方便快捷。(津云—北方网记者付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