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曝光,比如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地沟油等等,这些食品安全事件严重挑战了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食品安全问题频频敲响警钟。
另外,食品安全也是保险业“新国十条”中的一项重点领域,2015年1月保监会、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药监局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食责险试点工作启动。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就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产物,它不仅可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且降低了企业风险,更减轻了政府负担。
食品安全责任险在全国的推广情况
食责险早在2008年在江苏省开始尝试探索,浙江宁波是我国首个通过政府推动、财政出资的方式落地实施食责险试点城市。
2015年初,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将食责险试点情况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企业投保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2015年4月,新《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为开展试点提供法律依据。
目前,食责险试点省市达到20多个,投保单位总数超过1.6万个,为食品企业提供超过800亿元的风险保障。
食品安全责任险可以给市民和公众带来的好处
一是确保食品安全事故中受害方能够得到经济赔偿,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可以发挥保险费率经济杠杆作用和事前第三方安全监督作用,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可以在消费者中提高食品企业的信用和信誉,促进食品企业的生产发展;
四是有助于减轻政府事故善后的财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