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消费,依法维权。在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北方网联合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天津市保险学会、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共同推出“保险消费知识有奖答题”活动,活动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险法》这样说”为主题,旨在传播保险消费知识,倡导科学消费、知情消费、理性维权的消费理念。
一等奖 二等奖
姓名 手机号 姓名 手机号
吴* 135****8618 马*香 131****1081
王*文 182****3487
卓* 130****6331
三等奖
姓名 手机号 姓名 手机号
魏*翊 138****0808 焦* 135****4439
周* 138****9320 武*萍 135****8477
王* 139****3491
纪念奖
姓名 手机号 姓名 手机号
赵*欣 186****8783 王* 139****4862
李*琳 133****1685 李*英 137****4074
曹*海 135****6033 黄* 186****9321
邢* 135****3588 罗*设 156****0968
谢*艳 132****7190 刘* 131****3645
韩*虎 186****8869 潘* 155****2152
杨* 139****5506 高*淼 138****2034
孙*更 135****7519 郑* 135****7519
李*益 159****0209 董*静 188****5287
孙*青 182****9465 孙*梅 156****9597
陈*芬 156****3706 崔*迁 138****7920
张*明 131****5327 马*林 138****3569
许*海 139****8220
获奖网友领奖办法:请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纪念奖的网友,于2017年3月29日、30日或31日下午16:00-17:00之间(三天中选择一天即可),携带身份证,到天津和平区卫津路143号广播电视台门口领取奖品。超过领奖时限中奖将作废。(如有任何疑问,您可以在工作日每天的9:00-11:00,13:00-17:00之间,拨打电话022-23601731咨询,接受咨询的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
1、活动由北方网、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天津市保险学会共同发起,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赞助支持
2、网友可通过三种方式参与有奖答题:1)在本专题页面答题;2)关注北方网财经频道微信(二维码见页面最上方),通过微信答题。3)下载“前沿”客户端,通过前沿客户端答题。(以上答题方式任选一种,重复答题无效)
3、参加有奖答题的网友请务必填写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便于核对中奖信息
4、参加有奖答题仅限一次,重复填写无效。
5、有奖答题的答案请在本页面“保护消费者权益 《保险法这样说》”一栏中寻找
6、通过以上任一方式答题,全部答对的网友有机会抽取一、二、三等奖;通过微信答题的网友有机会抽取纪念奖
2、有奖答题活动起止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3月26日
7、3月28日将通过本专题页面、北方网财经频道微信以及“前沿”客户端公布获奖网友名单,并公布领奖方式
8、本次有奖答题的奖品发放形式仅限网友自取
9.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方网财经频道所有
一等奖:1名,奖品为“荣事达空气炸锅”一台;
二等奖:3名,奖品为“德尔玛手持吸尘器”一台;
三等奖:5名,奖品为“小熊酸奶机”一台;
纪念奖:25名,奖品为“耐热便携带提绳杯套水杯”一个。

荣事达空气炸锅

德尔玛手持吸尘器

小熊酸奶机

耐热便携带提绳杯套水杯
2017年3.15保险消费有奖知识答题
※※题目答案请在本页面“保护消费者权益 《保险法这样说》”一栏中寻找※※
  • 1. 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______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不得解除合同。 *
  • 2.对保险合同中____________,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 3.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___________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 4.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________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
  • 5.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法院_________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
  • 6.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___________,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
  • 7.在为____________投保的人身保险时,不需要由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
  • 8.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________支付。 *
  • 9.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_________为受益人。 *
  • 10.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______死亡在_________。 *
  • 11.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_________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 12.经营有___________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
  • 13.姓名 *
  • 14.联系电话 *
  • 15.身份证号

  1.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2.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3.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4.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6.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7.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条款规定限制。

  8.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9.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10.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11.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12.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13.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4.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市设立的寿险分支机构,正式成立于1993年11月19日,并于1994年10月24日在天津寿险市场上开辟了个人寿险营销业务的先河。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目前拥有个险、银保等销售渠道,销售的险种有百余个,丰富的保险产品为广大客户提供了养老、医疗、意外伤害、子女教育、投资理财等全方位的保险保障。

2016年,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凭借稳健、专业的经营管理,其个人代理业务新单保费及整体保费占有率均稳居天津寿险市场第一位,拥有2.1万余人的销售队伍,在天津保险市场上成为举足轻重的寿险公司。短短二十多年间,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依靠自己的努力创造了业界奇迹……【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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