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进入2017年,不少市民在朋友圈里看到了“保监会叫停返还型健康险”的消息。为此记者联系了多家保险公司,均证实,保监会在2016年9月发布了“76号文”,对人身险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天津保险市场的一部分人身险产品确实将迎来“停售潮”,本次受影响较大的产品主要有高利率人身险、万能险以及返还型健康险。
76号文对高利率人身险影响较大
2016年9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即保监会的76号文),对人身险的产品定价、保险金额、预定利率、存续时间、保费规模等方面提出新的监管要求,尤其是在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监管上,更是对产品设计和保费规模作出了严格限制。文件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保险产品,应当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
天津一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也证实,根据“76号文”要求,该公司部分产品会在3月底前陆续停售。未来公司内部将加强对保障型产品的考核力度,来以此提高保障型产品的结构比例,将会以开发长期型、健康型的产品为主。
据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咨询顾问解读,保监会发第76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里发布的是关于保险、信资、信保的问题。以往,在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中,资产功能过强而保障功能过弱,所以此次出台的《通知》,是为了提高保险的保障功能,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人身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由于本次调整涉及定期寿险、两全保险、终身寿险、个人护理产品,这四种保险。那么和其中前三种保险相关的重大疾病保险又会受到什么影响呢?据该人士介绍,从整体来看,产品设计的保障功能提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将会提高,预期费用率、预期死亡率都会提高,或许会导致产品价格在一定程度上的提高。但具体价格还要根据保险公司不同的情况而定。
已经购买将要停售的产品不受影响
针对市场上可能会有一批产品面临停售,有不少投保者对此表示担忧:已经购买了要停售的产品,但是合同尚未到期,不知停售后对被保险人有何影响。为此,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市民购买了停售的保险产品,也不用担忧,产品停售不会影响保险公司对客户的服务。无论是在保障方面,还是具体到理赔服务上,保险公司的服务都不会因为产品的停售而打折扣,一切都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条款进行。
延伸阅读:买人身险应该选返还型还是消费型?
市面上的人身险分为两种,一种是消费型保险:产品保费低、保额高,但不出险保费就是白交。另一种是返还型保险:到期能连本带利返还,但价格却高了不少。那么“消费型”与“返还型”到底应该选择哪个呢?
对于年轻人或者家庭经济环境不是很好的市民来说,花少量的钱买份重疾险,以防不测就足矣。进入35岁以后,如果经济条件较好,不太在乎收益率的,则可以购买返还型保险。从保费方面来看,消费型重疾险的保费要“便宜”很多,即相同保费,如果买消费型重疾险,保障额度会更高。
而从保障内容上看,消费型保障内容相比较窄,一般是身故、全残、重疾保障;返还型有重疾、轻症、身故、全残、满期金等。所以,如果消费者考虑保障更全面并希望返还保费,保费预算比较充足,那可以选择返还型重疾险。
从保障期限上看,消费型重疾险保障期限更加灵活,包括10年/20年/30年/保障至××岁等;返还型重疾保障期限选择相对少一些。所以,如果消费者对保障期限有自己的需求,可依据不同属性来选择。(北方网记者/黄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