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机构“中奖不领奖”丢了收益失了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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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安 宁 编辑:张琦 2017-02-22 08:53:00

内容提要: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发布了2017年第一批IPO股票配售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配售对象高达309个,其中46个为专业机构和企业法人。

  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发布了2017年第一批IPO股票配售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配售对象高达309个,其中46个为专业机构和企业法人。在当前新股申购中签如“中奖”的市场情形下,不管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中签后弃购确实让人有点匪夷所思。

  2016年年初,证监会发布的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相关规则正式实施,取消了新股申购“预缴款”,即网上、网下中签、获配股数之后再缴纳认购款。这也就意味着可能存在投资者即使中签后也不缴纳认购款等情形。不过,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随后,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询价与申购行为,中证协发布了修订的自律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下称《业务规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根据上述两项自律规则,协会建立首发股票网下投资者黑名单制度,将主承销商、协会、证券交易所、监管部门在业务开展和监测检查中发现存在《业务规范》第六章所述违规行为的网下投资者列入黑名单,并在协会网站公示。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打新是一项稳赚不赔的生意,但无论网下还是网上,“中奖不领奖”的情形频频出现。

  统计显示,2016年,中证协公示了7批次IPO股票配售黑名单,合计373个配售对象。而中国证券业协会刚刚公布的股票配售黑名单显示,有263位个人投资者,占比达85%,有46个机构配售对象,包括券商自营、基金、私募、信托、保险、企业法人。由于违规,他们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网下申购。而他们违规的原因主要是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和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与弃购相反的是新股网上超额申购倍数骤增。数据显示,2016年,中签率大幅缩水,平均中签率仅为万分之五,只有去年的十分之一。收益率方面,截至2016年12月28日,在222只新股中,排除尚未结束“一字板”的公司,已打开涨停板的197只新股,上市至今的累计涨幅平均为220%。

  由此来看,打新仍然是百分之百赚钱的事情。笔者认为,个人投资者因为不熟悉规则而错失打新赚钱良机很可惜,而作为专业的机构也在网下申购过程中错过“大奖”不仅损失了收益也损害了声誉,实属不该,应引起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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