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监管力度再加码,保监会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今年起人身险公司保险业务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元旦新开业的寿险公司首年只能卖普通寿险。业内指出,此举有利于强化人身险合规经营,防范高风险,倒逼相关公司主动转型。
近年来,部分人身险公司由于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的差异,逐步暴露出业务结构单一、经营管理粗放、产品存续期缩短等业务风险隐患,引起保监会的高度关注。自去年年末至今,为规范人身险业务发展,防范风险,保监会密集出台了多项监管规定。
近日,针对人身险行业存在的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较高、精算规定等监管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保监会最新印发《通知》,要求建立人身险公司保险业务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人身险公司经营不同类型的保险业务,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符合保监会关于产品精算、账户管理、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今年1月1日以后开业的人身险公司,自开业之日起一年内开展普通型人身保险业务,开业满一年后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能力逐步开展其他类型的保险业务。
《通知》另一个重点是进一步加强人身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规定以下七种情况一年内不予批准新设分支机构:发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重大风险;高管人员被撤销任职资格;公司拟被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上一年度受到保监会及各保监局给予的行政处罚合计达到3次(含)以上;上一年度发生非正常给付与退保事件;中短存续期产品季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季保费收入高于50%;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占当季规模保费收入比例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