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减税、带病投保的税优健康险 你买了吗?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黄楠 编辑:徐林轩 2016-10-21 10:09:00

  天津北方网讯: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了,多家保险公司分批次推出了税优健康险的产品。此类保险不仅可以带病投保、降低自付比例,其自带的万能账户还具有理财功能。这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保险已经上市一段时间了,到目前为止,它的销售情况、理赔情况如何?记者为此采访了相关的保险公司。

  根据收入情况税优健康险最多每年可减税1080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税优健康险是如何做到税收优惠的。据介绍,根据监管层的相关文件,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核算到每个月就是200元。所谓税前扣除,可以理解为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200元。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月,如果一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达到200元/月,则意味着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实际将调高至3700元/月。

  其次,税优健康险的优势不仅在于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还有万能账户可以理财。据新华保险的工作人员介绍,新华保险税优健康险的个人账户,在交足风险保险费的情况下,剩余的金额在万能账户中进行累积生息,最低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

  再次,具体到报销范围以及带病投保方面也较其他健康险有所突破。

  统一平台购买与一般的保险购买途径不同,税优健康险虽然也是在网上购买,但要在一个全行业统一的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上购买,平台分配税优保单的税优识别码,每人只能有一个码。这样做可以在同一个平台下对比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那一款。

  可以带病投保此款健康险可以“带病投保”,即在保单生效前被保险人已患有且已知晓较严重的疾病或症状,税优健康险不得以此理由拒保。但是保额会较健康人下降许多。首次投保时未罹患既往症的医疗费用保额为20万元,而首次投保时已经罹患既往症的保额只有4万元。

  社保目录外也可以报销税优健康险的报销比例是,社保范围内的剩余费用可100%报销,社保范围外的费用80%报销。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都有其目录外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每个保险公司不尽相同。因此除了要注意不是所有目录外的费用都可报销,在购买产品的时候也要看清所买的那家公司的报销范围。

  比如,新华保险税优健康保险在基本医疗支付范围内,还包括了应用PET-CT进行检查治疗、多肿瘤标志物蛋白芯片检测、氦氖激光血管内照射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血管支架、人工晶体费用和39种医保目录外药物。

  而阳光保险作为首批三家获准经营税优健康险的保险公司之一,不仅最高可续保至75周岁;在行业示范条款的基础上,特别提供了10万额度的终身恶性肿瘤靶向化疗产品责任,额外增加四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恶性肿瘤早期筛查、恶性肿瘤导医导诊、电话医生咨询服务和健康电子期刊推送。除此外,阳光人寿税优健康险还推出了无理赔优惠政策,即客户首次投保后若前两年无理赔,终身保额可从80万上调至100万;若前三年无理赔,终身保额上调至120万。

  可以续保至退休税优健康险是一年期保险产品,但只要不停止缴费,保期就可以延长至退休。

  与重疾险相辅相成税优健康险和重疾险最大的区别是,前者是报销型,后者是赔付型。如果患有保险保障范围内的疾病,税优健康险可以按比例报销医疗费,而重疾险一经确诊就可以先行进行赔付,可以抵部分误工费和营养费。所以两款保险并不冲突,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都有哪些税优健康险可以供你选择

  据了解,保监会规定了ABC三款产品示范条款。其中A款、B款适用于有社保的人群,C款适合无社保的人群购买。三款产品的相同之处是都有万能账户,医疗都包括住院及门诊和特定门诊两项,但具体的报销额度不同。

  A款适合有社保的人群

  产品包括住院及门诊、特定门诊、慢性病门诊。年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累计保险金额不低于80万元。特定门诊包括:恶性肿瘤放疗和化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和肝硬化。慢性病门诊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报销比例是社保范围内的剩余费用100%报销,社保范围外的费用80%报销。

  B款适合有社保和大病保障的人群

  产品只包括住院及门诊和特定门诊,没有慢性病门诊。特定门诊与A款相同,大病包括恶性肿瘤、冠状动脉搭桥、帕金森病等16种疾病。报销比例是社保范围内的剩余费用100%报销,社保范围外的费用80%报销。

  C款适合没有社保的人群

  产品包括住院及门诊、特定门诊、慢性病门诊。范围与A款相同。但与A款不同的是,报销范围仅限于社保范围内的可100%报销。

  阳光人寿的理赔第一单:个人自付比例从55.9%降至5.2%

  阳光人寿的工作人员介绍,自从阳光人寿税优健康险销售以来,已经完成了首例赔付。据记者了解,此例赔付的王女士是吉林人,31岁,年初投保了《阳光人寿岁康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万能型)》,每月缴纳保费200元,其中保障保费118元,用于获得高额医疗保障,另外82元进入个人万能账户长期积累增值。4月11日,王女士因子宫肌瘤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共花费10738.37元,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4736.23元,向阳光人寿提出税优健康险的理赔申请后,又获得了保险公司5443.26元的理赔款。二度理赔后,王女士个人需要承担的金额仅为558.88元,个人自付比例从55.9%降至5.2%。而本次理赔后,王女士今年仍可享受高达24.46万元的医疗费用保障额度,终身累计医疗费用保障额度还剩余79.46万元。(见习记者/黄楠)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