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和钜盛华收到监管函 主要负责人将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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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编辑:张琦 2016-07-22 10:16:00

内容提要:昨日,深交所向万科、钜盛华分别发出了一封监管函,监管函中称:万科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披露关于钜盛华资管计划违反违规的报告违反了信披规定。

  昨日,深交所向万科、钜盛华分别发出了一封监管函,监管函中称:万科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披露关于钜盛华资管计划违反违规的报告违反了信披规定。钜盛华经深交所多次督促,仍未按要求上交股份权益变动书。深圳证监局也向两家公司发出监管函,并要求万科和钜盛华主要负责人今天下午先后到证监局接受诫勉谈话。

  万科和钜盛华分别收到监管函

  深交所在给万科的监管函中表示,7月20日,万科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称,万科确于7月18日和1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提交和邮寄快件等方式,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此前,万科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报告》全文这一未公开重大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交所对万科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另外,深交所也对钜盛华发出了监管函。深交所表示,钜盛华分别于2015年12月、2016年 7月披露拥有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经我部多次督促,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要求,将相关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深交所指出,钜盛华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规定,对钜盛华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深圳证监局今日将约相关负责人谈话

  昨晚,万科A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关注函。深圳证监局要求万科公司主要负责人7月22日15时到证监局接受诫勉谈话,同时要求万科本着对投资者利益负责的态度,“尽最大努力与各方股东积极磋商,妥善解决争议”。

  深圳证监局同时向钜盛华发出了监管关注函,要求钜盛华主要负责人7月22日16时到证监局接受诫勉谈话。

  另外,万科A昨晚发布公告称,2015年度A股派息方案为每10股派息7.2元。公告称,公司201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16年6月2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A股派息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7.2元(含税)。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28日(T日),除息日为2016年7月29日(T+1日)。

  万科9000字长文剑指宝能资管计划

  7月19日,万科管理层向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深交所、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提交了一份《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在这份9000多字的报告中,详述了宝能资管计划存在的四大问题:九个资产管理计划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九个资管计划违反资产管理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九个资管计划将表决权让渡与钜盛华缺乏合法依据;钜盛华及其控制的九个资管计划涉嫌损害中小股东权益。该消息最先在媒体爆出,此后有市场人士质疑该举报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批要求,是违规行为。

  据媒体报道,针对万科7月19日的公开举报信,证监会高度重视,于7月20日紧急召开了多场相关会议,讨论相关的法律认定和对策。证监会专门成立了处理宝万事件的领导小组,包括办公厅、市场部、法律部、会计部、基金业协会等部门。

  万科拟与黑石成立联合收购平台

  另外,万科昨日发布和黑石集团交易进展的自愿性公告,称联合收购平台与相关方于近日签订了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文件,交易完成后(受限于若干先决条件的达成),联合收购平台将持有目标公司96.55%的股权。万科拟向联合收购平台合计投资额约为人民币38.89亿元。这次交易仅为普通的资产收购,将不涉及公司的证券发行。(朱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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