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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文渤海证券:“经审核通过,现为你公司开通尝试做市业务权限。”4月2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制度发展,根据人民银行批复同意,即日起新增江苏银行、广发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同时,即日起新增招商证券、南京证券、渤海证券、华林证券、成都农商银行、包商银行、鄞州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等8家机构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机构。”
债券销售交易总部于2014年6月启动做市商资格申请工作。渤海证券业务经营规范,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除了这些管理要素需要符合资格申报要求之外,还要求在债券市场交易活跃,并具有较高的债券市场研究分析能力。经过1年多的努力,渤海证券债券业务交易量大幅提高,活跃度排名不断前行,市场影响力逐渐增大,具备了较高的市场研究分析能力。
做市商制度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目前做市机构由做市商及尝试做市机构组成,其中做市商资格由人民银行审核、尝试做市机构资格由交易中心评定;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开展尝试做市业务并表现突出的机构可以成为正式做市商。目前银行间市场参与机构已有上万家,共有做市商28家,尝试做市商52家,一共80家。做市商资格的取得意义重大。做市商通过交易系统开展尝试做市业务,需要积极发布双边报价,回复市场参与者报价请求,在优势券种和期限上能主动发挥做市作用,能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并能提升做市机构的市场影响力,增加交易对手及交易机会。对于渤海证券来说,也是公司进入一流券商行列的起步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