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后备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不规范税费缴纳、股权纠纷、证照补办和其他各种行政许可不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改制上市前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需要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及时给予政策指导与服务,高效率解决相关问题;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没有规定的特殊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妥善解决,或提交天津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