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后备企业在天津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土地使用计划指标,优先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对后备企业申请新增用地,可以根据项目投资规模、产业类别等情况核定用地规模,优先保证土地使用计划指标,并按政策规定实施供地。为上市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后备企业,原有合法用地需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可采取短期出让或短期租赁的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