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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住在养老院发生意外,有可能会让养老院从此关门。如何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日前,民政部、中国保监会、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对养老机构采取统一保险合同参保,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天津正在加快推进此项政策的实施。
《意见》指出,推进养老机构责任险,可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应当覆盖老年人从入住养老机构开始接受服务的全过程。财政部门将给予保费补贴,各养老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保险协议约定,按期支付保险费,不得向入住老年人另行收取责任保险费,严禁截留挪用保险赔偿金。
“入住养老院的老人是高龄、高风险的群体,一旦发生意外,就会引发家属的高额索赔,使养老院处境被动。”市民政局社福处处长赵伟介绍,养老机构责任险,对于推动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院会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由于老年人发生意外的风险比较大,所以保费会多一些,这需要政府给予养老机构一定补贴,目前,民政部门正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相关细节,力争早日推出此项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