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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出台对做大做强我国资本市场,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具有积极的作用,并且是一项长期的利好。”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对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文件的发布是由国务院单独对保护中小投资者这一方面来出台文件,所以这是我国资本市场拉开了保护投资者的序幕,也是吹响了保护投资者的号角。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从《意见》的各项新举措来看,文件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将关注的重点和导向从融资者转向了投资者,这也对加强投资者保护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
董登新强调,文件出台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对A股市场的短期利好,保护中小投资者是一个全社会的长期工程,所以这是一个长期利好。而从短期来看,对于1月份IPO的重启显然也是一种对投资者信心上的激励。
“此次文件出台的另一个意义就是配合注册制改革一个重大举措。”董登新还认为,保护投资者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行注册制改革是匹配的,注册制具有两个支点,一个是充分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是把决策权和判断权交给市场和投资者的前提;另一个就是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如何做到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资本市场最终在完善注册制的一个关键环节。
此外,在董登新看来,从市场建设角度来看,最好的主动保护方法就是自我消毒,能够净化市场就是对投资者最好的保护。而被动的保护就是对上市公司、中介等的事后处罚。事前事后的保护将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十分有力的保障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