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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市建设交通委制定《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并于即日实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划分A、B、C、D四个等级。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对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等重点工程的投标资格。全市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将于2014年3月底前完成,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依托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以其发布的上一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为基础,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据介绍,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评定内容包括资质资格、经营情况、奖惩记录、市场行为、质量行为、安全行为、文明施工行为、劳务用工行为等8个方面。并将企业财务信誉度和履约信誉度作为建筑市场行为以外的附加内容进行考核,全面体现企业信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