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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发布了《关于公布<东疆保税港区第二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改革试点企业名录>的通知》,东疆保税港区有42家企业新纳入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范围。至此,东疆已有133家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企业,东疆保税港区金融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
“自去年12月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录公布以来,东疆注册企业共办理了7笔意愿结汇业务,结汇金额累计达4182万美元。”相关负责人表示,意愿结汇政策给了企业更多的选择,和传统的支付结汇方式比,东疆保税港区试点的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可以帮助企业有效回避汇率风险,帮助企业降低财务成本。目前,在东疆保税港区,已经有133家外商企业成为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的试点企业。
意愿结汇政策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业内专家给记者举了个最简单的例子,假设现在1美元可以兑换6.1元的人民币,根据市场预期,人民币会升值,预计到12月,1美元只能兑换6元人民币。现在A企业的资本金项下有1000万美元,准备用来购买生产设备,但是合同和发票只有到12月才能拿到。按照东疆试行的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企业现在就可以将这笔钱的80%兑换成人民币,并存在指定账户,根据现在的汇率,企业的800万外汇可以兑换成4880万元人民币。而如果按照传统的支付结汇形式,企业只能在12月拿到发票等证明资金明确去向的文件后,才可以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而到那个时候,800万美元只能兑换出4800万元人民币。“这只是将两种结汇形式进行了简单的比较,在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中,结汇工作并不像例子里说的这么简单。但是,从这个简化了的例子可以看到,意愿结汇确实能够帮助企业降低资金风险。”
根据试点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结汇,但是结汇后的资金仍需受到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管,这就确保了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既放得开,又管得住,做到结汇自主,风险可控。为了加强意愿结汇后的资本金监控,外汇管理局规定,要求外资企业必须从6家试点银行中选择一家,并且外汇资本金账户和专门为该政策设立的“结汇人民币资金专用账户”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开立,银行会定期向外管局提交企业结汇后资金的用途和流向,以保证其与实际使用方向一一对应。而且,一旦在某一时点选择通过意愿结汇方式结汇,结汇后的人民币不能再换汇为原先的注册币种,也就是说,意愿结汇过程不可逆,从而避免套利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