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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民张先生反映,他到南开四纬路上的天津自来水集团公司第三营销分公司服务大厅,为自来水表卡充值时,被告知每卡每次充值不能少于10吨水的金额。一贯节约用水,每月用水量不超2吨的张先生认为此规定很不合理,质疑这是“霸王条款”。张先生说,他租住的房屋下个月到期后将退房,前天他发现屋内自来水表水费已剩无几,为了能继续用水,他来到自来水公司服务大厅为水表卡充值,但是被营业员告知,每张表卡每次充值不得少于10吨水的金额。
为了证实张先生所述,记者跟随张先生和他的妻子来到南开四纬路自来水服务大厅。当得知要为水表卡一次充2吨水的金额时,柜台里的女营业员直接表示,根据规定,每次每张卡最少充10吨,最多不能超过100吨的金额。
记者据此情况致电供水热线,客服人员开始表示,他们接到的通知,也是每卡每次最少买10吨,最多不能超过100吨水。当记者反复询问设此“最低消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时,客服人员又表示,只要是持水表卡用户,可以按整吨单位购买自来水,没有10吨起售的规定。
当天15:50,市民张先生依据供水热线客服人员“可按整吨单位为水表卡充值”的回复,再次来到南开四纬路上的自来水服务大厅,营业员还是直接拒绝了他按整吨单位给表卡充2吨水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