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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治理实效”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
记者:保险业市场化程度越高,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就愈明显,对保险公司治理监管的要求也就越高。未来一个阶段保险公司治理监管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又有哪些具体举措支持公司治理监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李克穆:下一步,公司治理监管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手段,抓好制度落实,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推动公司治理从“形似规范”向“治理实效”的转变。
第一,完善治理监管体系,提高公司治理监管有效性。保险业发展的新形势给公司治理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为提高监管效能,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结合实际对现有的监管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完善,针对制度中不适应新情况的内容进行修订,增强制度的强制力,提升监管的规范化水平,同时根据行业治理发展情况,针对一些薄弱环节和新的风险点出台新的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体系。对于报告分析工作,监管部门将系统整合公司治理、薪酬管理、内审、内控等年度评价报告,规范报告模版,形成一份综合性的年度评价报告,减轻公司报送压力,同时加强对报告的分析,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在风险监测和预警方面的积极作用。此外,监管部门还将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公司治理现场检查机制,同时探索建立公司治理专管员机制,从而切实提高监管实效。
第二,加强督导落实力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在加强内部监督方面,监管部门将深化独立董事产生机制的改革、强化内审和内控部门职能,同时疏通信息沟通渠道,保证股东和董事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发挥资本的监督作用。在加强高管问责方面,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董事和高管人员责任,完善高管人员不良记录档案制度,督促公司加强对高管人员的审计监督,防止高管人员“带病上岗”,同时健全董事尽职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董事问责机制,从而提高董事履职积极性、促进其用心履职。此外,监管部门还将从监管角度强化对董事和高管的任职和在职教育培训,提升董事会和管理层科学决策和经营管理水平。
第三,抓好董秘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治理工作水平。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治理监管的重要抓手,董事会秘书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对完善公司治理有直接关系。保险公司要扎实做好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公司治理自评工作中,董事会秘书要做好规划,配备力量,抓好落实。此外,董事会秘书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内重点做好与股东、董事以及其他高管人员的沟通,为公司管理营造顺畅的工作氛围;对外则要加强与政府机构沟通,尤其是与监管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监管政策,准确把握监管要求,并且及时报告公司治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