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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国土房管局和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此次治理中,包括房产中介“指导”购房人避税、骗提、骗贷等行为,为分割出租房屋提供服务等行为,都将被及时调查处理。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1.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2.未与委托人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擅自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3.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按规定由从事该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签名,以及租借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行为;4.在经纪服务过程中,违反规定收取房屋交易的押金、保证金、定金的行为;5.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为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行为;6.引导房屋交易当事人按照房屋交易指导价格申报规避税费的行为;7.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8.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的行为;9.未正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擅自泄露、出售、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