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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制定了《天津市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禁拨实施办法(试行)》,对电销保险业务提出多项要求,设立禁拨电话名录数据库,明确禁拨时限应不少于一年。
据了解,此前有消费者反映,经常接到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不胜其扰。禁拨规定的出台,可以有效地屏蔽没有需求的客户,同时规范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具体方面,实施办法要求,要设定禁拨电话号码范围,包括主动要求请勿再次拨打的客户以及天津保监局、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转发给保险公司的禁拨客户;同时明确禁拨时限应不少于一年;还要完善系统管理,各公司应在号码屏蔽系统对禁拨号码进行登记,并对外公布“电销禁拨”群众投诉专项电话,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