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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上海63岁的张先生为28岁的女儿购买了生命人寿保险公司的两份分红型保险,然而正是这两份能“抗通胀”的保险让张先生烦心不已。
8月8日,张先生奔波了两个月,最终与保险公司达成解决协议。
买下两份“抗通胀”保险
2011年6月,家住上海的63岁的张先生接到一个电话,邀请他去参加一个保险公司的产品推介会,对方称会有车负责接送到公司。张先生觉得待在家里也是待着,于是便答应下来。
推介会上,张先生认识了上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殷某。殷某与张先生攀谈后,便开始以各种“优惠”、“分红奖励”为诱饵,向张先生推荐起据说能抵御“通胀”的分红型“吉祥三宝”保险。
“殷某当时跟我说,每年交4415元就有固定分红,只要交满两年,就可以取存自由,没有任何损失”,张先生回忆称。于是他按照殷某的说法测算后发现,该款分红型保险的收益要超过将钱存入银行的利息,比较划算。
2011年6月下旬,在推介会后不久,张先生就从殷某手上购买了这款名为“吉祥三宝A款全保险(分红型)”,交费期限为10年,合同期为15年。但张先生因年龄不符要求,于是被保险人填的是他当时28岁的女儿。“签订保单时,我女儿不在上海,殷某告诉我没有关系,可以代签”,张先生说,最后他自己代女儿在保单上签下了名字,并交纳了当年的保费4415元。
2011年12月下旬,张先生接到殷某同事,同为保险业务员吴某的电话。电话里吴某又向张先生推荐了一款新保险产品,张先生随即询问该产品与此前购买的有何分别,吴某说,比之前那个收益更好,其他都一样。因为已经买过一份了,有了一定的信任,在了解了每年交费及分红情况后,张先生很快又购买这款新产品,并缴纳了当年的保费8720元。此款为“生命富贵花”年金保险,仍是分红型的,被保险人同样落在了张先生女儿名下。签保当天,正好在家的女儿得知父亲要购买保险并不支持,在张老先生坚持下,女儿只好签了字。